2005年8月27日 星期六

雲鶴教授著《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二》12 ﹙完﹚

雲鶴教授著《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二》12 ﹙完﹚

(7)筆者經常接到讀者來信表示為什麼有些人作善事後很快就產生感應,甚至發生奇蹟,而有些人卻似乎毫無作用,根本沒有什麼「善報」,這是什麼道理?筆者認為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乃是一般公認的現象,並沒有錯,問題乃是在一個人所做所為是不是真正的「善」或真正的「惡」,必須分辨清楚,才能作正確的定論,例如一個法官鐵面無私、執法如山,毫不接受罪嫌家屬的關說,做事絕不徇私,又如一位老師在監考時非常嚴厲,一發現違規即照章處罰,這種「惡」便不是真正的「惡」,反之,一位法官如果對任何人都很隨和,對罪犯的判決和處罰也非常具有「人情味」,處處予以通融,則這種「善」也不一定是真正的「善」,因此這些人將來的「果報」也就常常不符合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樣。


此外,為什麼有些人參加各種佈施活動後會發現「沒有善報」?筆者認為可能有下列幾個原因:第一,此人可能業障很重,因此所作的一些佈施與其過去的業障相較,簡直還不成比例,這時自然就還不能產生明顯的效果,正如一個曾經貪瀆或倒會幾百萬元,後來捐了幾千元或幾萬元作善事,便想獲得善報是一樣的不切實際,因此必須長期佈施行善,持之以恒將來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。此外,佛家曾云:「為善必昌,為善如不昌,其自身或祖上必有餘殃,殃盡乃昌;為惡必殃,為惡如不殃,其自身或祖上必有餘昌,昌盡乃殃。」一個人篤善或為惡之後,有時未能立即獲得應有的報應,其理由也在此。

第二,此人所作的善事可能並非真正的「善」,所謂「善」應該是純粹出於「利他」的動機,為解救別人的不幸或痛苦才不顧一切的施予援手,完全不考慮作此事後將有何種的「回報」,或對自己將有何種的「好處」,如果在佈施時一再考慮「自身的好處」,甚至只是存心沽名釣譽,那麼基於這種「自私」的動機,則佈施的意義就不一樣,將來的「果報」自然也就要大打折扣,因此行善時最好不要心存回報,而是為助人而行善,這樣才是真正的「善行」。這種不求善報的佈施,事實上反而能夠獲得更大的「功德」以及更多的「善報」。

第三,此人經常佈施行善,固然功德不少,然而也可能平時由於不大注意而同時造成了「身」「口」「意」各方面的一些業障(例如曾經出手傷人、做事害了人、或口德不修,使人名節受損、或心中常有貪婪、嫉妒、憤恨等等不良的雜念,或對父母不孝、待人不仁不義、或縱狗傷人、或缺乏公德心,造成噪音、毒氣、廢水等等各種的公害,及其他類似之事等等。)因此「一惡破九善」,「火燒功德林」,善惡兩者互相抵銷,結果也就毫無功德可言,正如一個人經常在銀行存款,然而一方面卻也不斷開付支票,結果到月底結算,銀行存款所剩無幾,甚至有時還會透支的現象一樣。因此一個人不僅要盡量行善積德,而且平時更要注意修持或守戒(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酗酒等等)以免造成惡業而抵銷善行,正如一個人除了要努力工作增加收入外,還要注意減少無謂的支出,這樣才能增進財富,道理完全一樣。因此修福(佈施)與修慧兩者都很重要,應該同時並重,不可偏廢才是。

(8)有一些讀者曾經寫信給筆者,表示「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」第一、二集的內容,絕大部分均屬於現世報的現象,事實上,因緣果報的現象除了現世報的部分之外,還應該包括二世、三世及多世的果報才算合理和完全。筆者對於這些批評非常感謝,這種見解事實上極為正確,筆者完全加以同意。不過筆者深感遺憾的是自己的經驗與能力十分有限,目前也沒有任何的神通,因此無法對於隔世和多世的因果現象作追蹤調查的研究,目前僅能將平日所見所聞、所觀察、所實驗,以及能加以調查了解的現世報方面真實的資料加以整理和著述,以供一般讀者的參考和借鏡,本書無法完全符合讀者的期望和要求,謹在此表示衷心的歉意。

(五)結語

最後筆者謹將本文的重點歸納如下,以供讀者的參考:

1、「道,可道,非常道;名,可名,非常名。」因果的現象也是如此,必須依賴「智慧」與「經驗」的歸納才能領悟和確立,否則舉證再多也無補於事。

2、一個人只是「心好」,「不害人」並不夠,還應該進一步行善,才能有效的消解一個人的業障,才能減輕惡報,進而種下善因獲得善報。

3、行善不一定要有大財富、大學問或充分的閒暇,只要發心行善,多行無畏施,盡量利用機會幫助別人、服務大眾,以解除他人的痛苦,增進大家的幸福,隨時身體力行,實踐各種美德,便是一種功德無量的善行。

4、行善如運動,必須有恒心,長期行之必可獲得明顯的回報,因此不宜急功近利,操之過急,換言之,必須要有信心和耐心,將來才能收到豐碩的成果。

5、一個人要為善為惡全在一念之間,要成聖賢或自甘墮落也全然決乎一心,因此「禍福無門,由人自召」,一個人的命運的改造,主要還是操在自己的手中,因此平時應該培養「智慧」和「正見」,以及擇善固執的意志,才不會見異思遷,而誤入歧途。

6、要佈施行善最好能事先了解對象的實況,如此才能發揮「雪中送炭」的真正作用,也才能使寶貴的善款不致於浪費和誤用。此外,如果有人利用人們的善心來騙取別人的同情和財物,則將來這些善心人士一旦發覺上當受騙,便可能心存警惕或顧忌,不再熱心慷慨助人,結果往往會使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接濟,因此這類騙徒(以及假借慈善之名卻暗中遂其自私目的的偽善之徒)將來所受的惡報必然罪加一等,比一般更為嚴厲。

7、一個人如果愈注重觀察便愈了解因果現象的可怕,「菩薩畏因,凡夫畏果」,因此要求福避禍,就必須「諸惡莫作」「眾善奉行」,如此將來才能最有「保障」。

8、穆罕默德說:「一個人真正的財富乃是他在人間的德行。」因此愈能奉獻社會,愈能替眾生造福者,事實上便愈「富有」,也愈「偉大」,所以具有真智慧的人不會自私,因為「唯其不私,所以能成大私。」奉獻最多的人,功德最大,將來享受福報最多的也是他自己。

9、大科學家牛頓說:「知識淺薄的人會遠離上帝,但知識大量增加後便會回到上帝的身邊。」美國著名的學者威廉‧詹姆士也曾說:「如果真有一個上帝,而我們不知道或不承認,則將來死後不知道要吃多大的虧。」同樣的,如果宇宙間真有賞善罰惡的因果現象,而自己不知道或堅持不承認,則將來有一天也很可能會後悔莫及的。

作者心中的話

自從本系列善書發行後,承蒙讀者熱烈的迴響,心中至感欣慰。然而作者卻擔心有些讀者看了本書後,可能以偏概全,誤認只要捐款助人就是最好的行善方式,為了避免這類偏差的現象,作者至盼讀者能進一步了解因果的道理:

一、行善不一定要用金錢,一個人如能勸人改過遷善、啟發別人智慧或良知、擔任義工、照顧病老、鼓勵安慰別人、鋪橋造路、維護環保,甚至時時心存慈悲、面帶笑容,去孝順父母,去善待一切眾生(包括人與動物),則這些都要比單純的捐款更具功德。

二、行善後更要注意「修持」,不要一面行善,一面又在造惡業(例如犯五戒、十惡,或從事損人利己及傷天害理之類的壞事),否則所有的善行均將被抵消漏盡,甚至功不敵過,還遭惡報。

三、行善如果出自純粹救人的動機,則此種「無相佈施」的功德可說是最大。反之如果只為沾名釣譽或由於自私原因而佈施,則其福報便非常有限(不過比完全不佈施要好得多)。此即為何同樣作佈施,有人福報很明顯,有人卻不明顯,其道理也在此。

四、如果有人長期行善竟然十分意外毫無感應,則其主因除上述幾點外,佛經所云:「為善必昌,為何不昌?必有於殃,殃盡乃昌;為惡必殃,為何不殃?必有餘昌,昌盡乃殃。」這可能是最好的解釋。因此千萬不必怨天尤人,反而更應該具備耐心,並深信只要持續認真行善,努力修持,誠心懺悔,將來一旦業障消盡,必可得到解脫,而享受美好的福報。

五、更重要的是,除行善外還要修慧,因為唯有瞭解佛法,培養智慧,才能清靜心靈,免除煩惱,甚至了脫生死,一切都看得開,放得下,而得到真正的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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